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严明纪律、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1-0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北京市纪委《关于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结合我校情况,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三、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四、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五、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七、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八、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请学校各单位、各部门把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自觉承担起作风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结合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强化日常管理监督,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畅通师生监督渠道,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68933192;电子邮箱:cunjjb@aliyun.com。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