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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确保廉洁文明过节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1-0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海鲜、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年终突击花钱;严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严禁以举办茶话会、团拜会、联谊共建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变相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

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畅通师生监督渠道,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68933192;电子邮箱:cunjjb@aliyun.com。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